Page 9 - 昆明学院2025年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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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指南
五、录取规则
(一)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招生政策及各省招生录取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
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二)我校认可并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考试院(招生办)的加分政策。
(三)我校认可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将根据投档批次,按“分数优先,
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进行专业安排,各专业志
愿之间不设置专业级差。
(四)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投档考生须满足我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五)若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安排。
(六)所填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考生投档的科类或专业组内招生计划尚
未完成的专业;不分专业组直接投档到专业的省份,专业间不能进行调剂。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
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七)报考英语类专业的考生,若生源省统一组织有英语口语考试,则须参加各生源省级招生考试院(招生办)
组织的英语口语考试并合格。英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其余各专业招生时,外语语种不限。新生进校后,
我校公共外语教学均为英语。
(八)报考艺术类各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由各省级招生考试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并合格,我校认
可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均须达到生源省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录取最
低控制分数线,我校认可各省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安排,
以各省默认组成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生源省未制定投档成绩默认组成规则,我校则按照云南省艺
术类考试计分规则:综合成绩 = 文化总成绩 ×70%+ 专业成绩 ×(750/300)×30% 排序(同分排序规则按《云
南省 2025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排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执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则
优先录取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较高考生。音乐学(师范类)(器乐)限招收钢琴、手风琴乐器种类考生。舞蹈学(师
范类)(国际标准舞)限招收舞蹈类统考国际标准舞舞种考生。
(九)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各省级招生考试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专业统考(联考)并合格。我校
认可各省体育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须超过各省体育专业批次分数控制
线 60 分及以上,且专业成绩达到各省体育专业批次分数控制线的情况下,按照各省默认组成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
低分择优录取。若生源省未制定投档成绩默认组成规则,我校则按照体育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
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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