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 - 昆明学院2025年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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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报考相关专业的云南省内中职毕业生,按照《昆明学院 2025 年职教高考招生章程》规定执行。
(十一)报考云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的相关事宜按照《云南省公费师范生教育实施办法》文件规定执行。
(十二)报考少数民族预科的考生,必须符合国家少数民族预科招生政策。报考我校定向少数民族预科专项招
生计划的考生,必须是专项招生计划所属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十三)各专业招生男女生比例不限。
(十四)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
作指导意见》执行。
六、学费标准
(一)学生一律按学年缴纳学费和住宿费,我校各专业当年实际收费标准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
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云发改价格〔2025〕348 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哲学、教育学(不包括体育学)文学、历史学类专业学费标准为 4200 元 / 生 / 年;农学、经济学、法学、
管理学类和教育学中体育学专业学费标准为 4500 元 / 生 / 年(其中植物保护专业收费标准为 4950 元 / 生 / 年);
工学、理学类专业学费标准为 5000 元 / 生 / 年(其中化学专业收费标准为 5500 元 / 生 / 年);医学类专业学费标
准为 5500 元 / 生 / 年;艺术学理论类专业学费标准为 8500 元 / 生 / 年;艺术学应用类专业学费标准为 10000 元 /
生 / 年。住宿费六人间 800 元 / 生 / 年、四人间 1200 元 / 生 / 年;省级公费师范生免收学费、住宿费。
七、入学
(一)确定的录取名单经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即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有效身份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当向其所属的二级
学院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三)新生入学报到时,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
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
消入学资格。
(四)新生入学 3 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
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生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品学兼优学生可享受国家、省政府、学校及社会资助等设立的奖学金。
(六)家庭困难学生按《昆明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执行。
八、毕业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昆明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位证书。
九、其他
(一)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各省(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文件规定为准。
(二)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
十、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浦新路 2 号
联系电话:0871—65098083、65367510、65098085(录取期间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0871—65098052
传 真 :0871—65098083
邮 编 :650214
学校网址:http://www.k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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