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业培养具备系统扎实的音乐学科基本理论,较强的专业技能,良好的音乐素养和育人能力,具有“三会两能一突出”的会唱会弹会跳,能站讲台,能上舞台,突出一项专业技能,以及自主学习能力和创新意识,能在中学及相关教育机构从事音乐教学的复合型艺术学科骨干教师。
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多声部音乐分析与习作、音乐史、声乐、键盘、伴奏与弹唱、合唱与指挥、音乐教育史。
毕业生可在各类学校从事音乐教学、研究及编创工作,也可在文艺团体、政府和企事业单位从事文艺活动组织及其他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