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报考艺术类各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由各省级招生考试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并合格,我校认可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均须达到生源省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我校认可各省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安排,以各省默认组成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生源省未制定投档成绩默认组成规则,则我校按照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文化满分×5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计算出投档分数组成,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较高考生。音乐学(师范类)(器乐)、音乐表演(器乐)限招收钢琴、手风琴乐器种类考生。舞蹈学(国际标准舞)限招收舞蹈类统考国际标准舞舞种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