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报考我校的考生须严格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结合自身高考体检结论,填报志愿时要主动规避“不予录取”或“不宜就读”的专业,并审慎评估自身条件与拟报考专业的适配性。
学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特征要求: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类):化学类、医学类、药学类、化工与制药类、生物科学类;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动物医学、园艺、植物保护、食品科学与工程等。
2.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不能录取的专业外,还包括美术学、艺术设计等专业。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II度两类不能录取的专业外,还包括经济学、数字经济、会计学等。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