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 - 昆明学院2023年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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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指南
(四)在调剂考生队列中,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逐一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在选考科
目相同的专业组内允许调剂;不分专业组直接投档到专业的省份,专业间不能进行调剂。
(五).实行高考改革试点省份,我校认可该省选考科目要求及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参照本章程录取规则的第(三)、(四)款
安排专业。
(六)我校对内蒙古自治区普通类进档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的录取规则进行专业安排。
(七)报考英语类专业的考生,若生源省统一组织有英语口语考试,则须参加各生源省级招生考试院(招生办)组织的英语口语
考试并合格。英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其余各专业招生时,外语语种不限。新生进校后,我校公共外语教学均为英语。
(八)临床医学专业在云南省本科第二批次单列学校志愿代码,考生填报志愿时须按相应代码进行填报。对报考该专业的进档考
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九)报考我校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各省级招生考试院(招生办)组织的专业统考(联考)并合格,我校认可各省艺术、
体育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须达到生源省艺术、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认可各省艺术、体育
类专业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安排,以各省默认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生源
省未制定投档成绩组成规则,则我校按照该省艺术、体育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则优先
录取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较高考生,若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仍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
(十)报考我校舞蹈学(体育舞蹈方向)的考生,须参加各省级招生考试院(招生办)组织的体育舞蹈类统考(联考),若本省
未组织体育舞蹈类省统考(联考),我校认可各省级招生考试院(招生办)组织的舞蹈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录取时参照本章程
录取规则的第(九)款安排及调剂专业。
(十一)报考我校相关专业的云南省内中职毕业生,须参加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组织的各科类职业技能考核,“文化素质 + 职业技
能考核成绩须达到云南省中职毕业生各科类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报考舞蹈学(体育
舞蹈方向)的云南省内中职毕业考生,录取原则参考本章程录取规则的第(九)、(十)款执行。
(十二)报考云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的相关事宜,按照《云南省公费师范生教育实施办法》文件规定执行。
(十三)报考少数民族预科的考生,必须符合国家少数民族预科招生政策。报考我校定向少数民族预科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必
须是定向招生计划所属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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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对符合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考试院(招生办)的加分政策,按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十五)我校各专业招生男女生比例不限。
(十六)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五、学费标准
(一)学生一律按学年交纳学费和住宿费,我校各专业实际收费标准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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